报关单是真的,海关也真的放行了。结果三家公司被追缴出口退税款2.01亿元,六个人被提起公诉。货都真实出口了,怎么还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?因为货是真的,但不是这三家公司的货。
真实货主把货卖到国外,却没有用自己的名义办理出口。另一伙人花钱买走这批货的报关信息,再找上游公司开来一批能够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最后用自己的名义申报出口退税。这就是买单配票。
第一条线:报关单是真的,但货主对不上
买单配票里的买单,不是购买货物,而是购买别人已经真实出口的报关信息。另一家公司拿到这些信息后,把自己填成出口企业。
税务机关不会只看报关单,而是继续往下核对:谁接的境外订单?谁和客户谈的价格?谁安排生产和发货?谁联系货代订舱?提单上的发货人是谁?出口企业有没有参与这笔业务?
核心逻辑:税务机关查的不是报关单有没有,而是报关单背后的货权、订单、物流和客户,究竟属不属于申报退税的企业。
第二条线:发票是真的,但采购业务是假的
拿到别人的报关信息以后,再按照报关单上的品名、数量和金额,找上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这就是配票。发票在系统里能查到,也可能是正常状态,但远远不够。发票真实存在,不代表发票背后的货物交易真实存在。
税务机关会检查:供货商有没有相应的生产设备;购进原材料能不能生产这种货物;企业人员和用电量能不能支撑对应产能;有没有送货单、运输记录和出入库记录;开票日期、发货日期和出口日期是否符合顺序。
政策依据:2026年第5号公告第23条明确,报关单与购进凭证的商品名称、计量单位应当相符;税务机关发现疑点后可函调继续核查供货企业。出口企业可以补一份合同,但补不出真实生产设备、真实原材料、真实运输和真实库存。
第三条线:钱转了一圈,最后又回来了
资金线通常是最难解释的一条。三家企业收到境外货款后,在到账当天就把资金全额转给对应的上游开票企业。上游企业收到货款后,没有用于购买原料、支付工资或者正常经营,而是迅速把钱转进法定代表人、股东或者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。
税务机关重点关注:境外货款到账后是否当天或短期内全额转出;采购款金额是否与收汇金额高度接近;供应商收到货款后是否立即转入个人账户;多家企业是否使用同一批收款人和经办人。
合同可以制作,发票可以虚开,但银行流水会把资金最终去了哪里留下来。很多买单配票案件,最后都是被资金回流锁定证据。
三条线合在一起,完整链条就出现了
- 报关线发现:货不是出口企业的
- 发票线发现:出口企业没有真实采购
- 资金线发现:所谓货款只是转了一圈又回到个人账户
天津税务部门最终追缴三家企业骗取的出口退税款2.01亿元,三年内停止办理出口退税,相关人员已经被提起公诉。
不要把合规代理出口和买单配票混为一谈
合法委托出口、外贸综合服务、市场采购贸易等模式,都有相应的业务关系和申报规则。真正的风险是:没有真实委托关系却购买别人的报关信息;没有真实采购业务却取得进项发票;没有真实境外交易却制造收汇记录;最后还拿这些材料申报出口退税。
企业要检查四件事:报关单上的出口主体与真实业务关系能不能对应;进项发票背后有没有真实采购、物流和入库;境外付款人与合同客户之间是什么关系;采购款支付以后有没有通过关联企业或者个人账户回流。
货是真的,却不是你的;发票是真的,交易却不存在;钱真的进来了,最后又转回去了。这就是买单配票最典型的破绽。退税申报,每一票都要经得起三条线的检验。业务真实,才是唯一的护城河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