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原产地证(FORM E产地证)是对外贸易中非常重要的证明文件,是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有效凭证,是进口国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,关联着外贸结算、索赔理赔、进口清关和关税缴纳等各个环节。
FORM E可签发的十个东盟国家
目前共有十个国家可以签发东盟FORM E原产地证书: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。
申请须知一:大陆抬头企业
建议提单、箱单、商业发票等均使用同一抬头,即提单、箱单、CI、FORM E产地证上的抬头保持一致。出口报关正常报关,FORM E仅用于国外清关,可与出口报关抬头不一致。
申请须知二:香港抬头企业
若提单、箱单、CI等资料使用香港抬头,FORM E产地证的出口商栏可使用大陆企业抬头,产地证品名下方货描处显示香港抬头,继而在产地证第十三栏打钩"第三方发票"即可。
印尼FORM E四大注意事项
1. 单单一致
提单、箱单、CI、FORM E产地证上的抬头及信息都要完全一致,一字不差。
2. 经香港中转或停靠需申请未加工证明
出口印尼的船如在香港中转或停靠,需要将FORM E产地证进行申请香港未加工证明。
3. 新版FORM E无需显示百分比
若货物没有进口成分,原产地证标准填"PE"即可,无需显示百分比。
4. 离岸公司申请必须勾选第三方发票
以离岸公司抬头申请的,必须在第十三栏勾选"第三方发票"才可正常使用。








